我在暑假期間用最短的時間急促地把這本書看完,急促的原因是因為這本書不是我的,我必須在“回程”前歸還原主。我特喜歡這篇,因為我越看越覺得很像是自己,天啊,這不是我嗎?
其實,我有那麼一些時候是瞭解自己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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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自己知道,我的悶,其實就是別人說的「悶騷」。
我如果要認識新朋友,會比別人多花上幾倍的時間。

然後就安靜了。
不管對象是男生還是女生,我都會安靜了。
但我的安靜只是看起來安靜,在我安靜的表面之下,我身上的所有感官都一直在注意身邊所有的動態,並且心裡會有大量的OS。
例如,「喔!原來他是這種個性的人。」
「哎唷!她果然跟看起來的一樣三八。」
「嗯,這個人的廢話還真多。」
「這女生看起來真有氣質。」
「這男的講話溫文有禮,很好,我欣賞。」……之類的。
恆豪說我這個人防衛心太重,總是要透過時間的累積,才有可能讓新朋友靠我近一點。
只是近一點,但也沒離我多近。
我認同他的說法,我之所以會這樣,是希望自己能先多了解別人一點,再跟他交朋友,在此之前,我不喜歡讓別人看我看得太清楚。
我喜歡別人眼中模糊的自己。
我會點開朋友們的塗鴉牆,一則一則地慢慢看,有些笑料我會跟著笑,有些帶有悲傷情緒的發文,會讓我跟著受點影響。但我幾乎不說話,對我來說,臉書的存在,就是一個知道朋友近況的地方,還有可以按讚跟戳人。
於是,當有人主動加我好友時,我是會驚訝的。
而某天,很罕見的有個人加我好友,那不只是讓我驚訝,更多的是驚嚇。
*我是個悶騷的人,人多的場合我不多說話,因為我喜歡觀察。*
*我喜歡別人眼中模糊的自己。*